各党支部:
为扎实做好“学习教育、听取意见”环节学习部分的主要工作,现通知如下:
1、开展学习教育的目的是使党员、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提高思想认识,增强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,因此要“带着问题学、带着目标学”,不能搞形式、走过场。
2、集中学习和个人学习过程中要主动撰写学习笔记。
3、结合学习内容与个人工作实际撰写,心得体会不少于2篇,字数不少于2000字,心得体会必须自己撰写,有感而发,要求手写,杜绝网上抄袭。撰写的心得体会可用于学习交流发言。
第一次心得体会于3月31日上交至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(办公楼308室);
第二次心得体会与学习笔记于4月15日上交至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。
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
2014-3-21